迎新春保平安丨春节期间团圆聚会多,酒后驾车“驶”不得!

 新闻动态    |      2025-02-04 17:10

春节期间,湛江公安交警部门加大力度持续严查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,每天开展“一天三查”勤务模式,在重点路口、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、重要村镇路口路段,实行不间断、全方位打击查处。

一次酒驾

终生后悔

酒驾后果难以估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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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后驾驶的危害

■ 触觉能力降低:饮酒后驾车,因酒精麻醉作用,人的手、脚触觉较平时降低,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、刹车及方向等。

■ 判断和操作能力降低:饮酒后,人对光、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,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。

■ 视觉障碍: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,视像不稳,辨色力下降,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、标志和标线。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,视线模糊,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,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。

■ 疲劳:饮酒后易困倦,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、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。

心存侥幸

可能后悔终身!

一起算算酒驾这笔账

输得起吗?

酒驾和醉驾的标准

根据《车辆驾驶人员血液、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》,饮酒后驾车:20mg/100 mL≤血液酒精含量<80mg/100 mL;醉酒驾车:血液酒精含量≥80mg/100 mL。

警方普法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。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,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
醉酒驾驶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
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处十五日拘留,并处五千元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
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,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。

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